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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素质教育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及其各分支机构证书的管理,维护证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唯一性,提升证书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河南省素质教育研究会章程》及国家关于社会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证书,是指以研究会或经授权的分支机构名义颁发的各类证明文件,主要包括:
(一)聘书:授予受聘担任研究会及分支机构名誉职务、顾问、专家、研究员等人员的证书。
(二)会员证书:授予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证明其会员身份与资格的证书。
(三)荣誉证书:授予在素质教育研究、实践、推广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或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或单位的奖项证明。
第三条 证书管理遵循“统一制度、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公开查询”的原则。研究会秘书处是证书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各分支机构的证书管理工作。
第二章 证书的发放依据与核准
第四条 证书的发放必须具有充分依据,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一)聘书:依据研究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正式聘任决议发放。
(二)会员证书:依据个人或单位正式提交的入会申请,并经研究会秘书处或授权机构审核批准后发放。
(三)荣誉证书:依据研究会正式发布的活动文件、表彰决定(例如研究会多年承办的河南省素质教育理论与实践征文评选活动的表彰决定)或活动结果通知发放。所有表彰和活动结果需由专家评委评审,并最终由研究会审定。
第五条 所有证书的发放均需履行审批手续,建立详细的发放台账,确保有据可查。
第三章 证书的印制、填写与颁发
第六条 证书样式由研究会秘书处统一设计监制,确保格式、要素的统一与规范。证书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
(一)证书名称及类别
(二)获证者姓名或单位名称
(三)证书内容简述(如聘任职务、会员类型、荣誉项目等)
(四)发证机构全称(加盖公章)
(五)发证日期
(六)唯一的证书编号(管理号)
(七)研究会官方查询平台网址及验证二维码
第七条 证书编号实行唯一性编码制度,编码规则由研究会秘书处统一制定,确保每张证书编号不重复。
第八条 证书填写必须准确、清晰、完整,不得涂改。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证书的颁发可采取现场颁发或邮寄等方式。寄发证书时,应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四章 证书的查询与验证
第十条 研究会建立并维护统一的证书查询系统,向社会公众提供证书真伪及信息查询服务。查询方式包括:
(一)网站查询:访问研究会官方网站:http://www.hnsuzhi.com,进入“服务大厅”→“证书查询”页面查询。
(二)扫码查询: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直接跳转至该证书的验证结果页面。
第十一条 查询系统具备以下功能:
(一)通过输入证书编号、获证者姓名(或单位名称)等关键信息,查询证书的基本信息。
(二)显示证书的发证机构、发证日期及有效状态。
(三)提供电子证书的在线核验。
第十二条 研究会秘书处负责证书查询系统的数据录入、更新与维护。应在证书核准发放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查询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第十三条 持证者或相关单位可通过研究会官方网站入口访问证书查询系统,进行免费查询。
第五章 责任、监督与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 研究会及分支机构应严格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证书的合规性、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
第十五条 研究会秘书处定期对各分支机构证书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六条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伪造、变造证书。一经发现,研究会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所有证书的发放依据、审批文件、发放记录等材料,均需形成完整档案,由研究会秘书处统一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长期或永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分支机构可依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证书管理实施细则,并报研究会秘书处备案。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素质教育研究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